朝阳市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

09.02.2015  16:26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朝阳市实际情况,朝阳市环保局决定从2月1日起启动朝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此次检查将于今年年底结束。

  目前已正式下发了《朝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地立即围绕七个方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一是全面掌握火电、钢铁、水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采选矿等重点企业的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档”;二是检查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三是排查以各类工业园区和排污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的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是掌握辖区内以危险废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对象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并检查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情况;五是检查2015年新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情况;六是检查辖区内“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七是检查重点信访案件或历史遗留问题。

  此次检查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收费谁调查”的原则开展,各地要认真排查整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细化到责任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列出发现的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及要求,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实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