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

10.04.2018  14: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日前,本溪市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围绕产业发展、宜居乡村、乡村治理、乡村文化、脱贫攻坚、农村改革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加快推进本市乡村现代化建设步伐,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业融合效果显著、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法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

  在产业发展方面,本溪市将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建设宜居乡村方面,本溪市将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努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强化乡村治理方面,本市将深化村民自治,推动乡村法制及德治建设。在繁荣乡村文化方面,全市将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在决胜脱贫攻坚方面,本溪市将积极落实精准扶贫,加快培育内生动力,丰富脱贫方式。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本市将深化土(林)地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理顺县(区)、乡(镇)财政体制。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到2020年,本溪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将保持3.5%左右的增幅,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稳定在120家左右,发展乡村民宿示范村30个左右,两县各建成至少一个田园综合体,50%的村具有“一村一品”特色指导产业,每个县建成4个特色小镇,每个区建成1―2个特色小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中心村照明设施实现100%覆盖。

  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本溪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卢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