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发放首批技能提升补贴

15.05.2018  14:48

  近日,本溪市人社局向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山区煜鑫康大药房、本溪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6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发放2017年度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共11000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在我市尚属首次,而这6名首批受益者包括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者1人、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者3人、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者2人。

  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目的,在于激发企业职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引导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按照《本溪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规定,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专业范围包括《2017年本溪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目录》和《2017年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中所含专业。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