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检查

31.12.2015  10:43

  日前,本溪市民政局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工作保障情况进行了解;通过检查低保档案、入户走访、现场查看、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各单位社会救助运行管理、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委和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基本保障,各项救助政策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体系建设。以低保救助为主体,涵盖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制度的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三是资金使用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项救助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发放到户。今年的低保提标工作已落实到位。

  四是低保高效运行。审批办理过程结果公开透明,监督核查机制健全,备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低保认定准确率高,社会救助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高。

  五是工作中有创新。各县(区)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些探索和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例如: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开通“绿色通道”为急难求助对象上门服务,即时办理救助工作;溪湖区创新开展了“支出型”贫困救助;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平山区、高新区对新申请低保救助家庭入户率达到100%。

  为了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出台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程序,制作统一制式的临时救助材料。探索对临时救助资金实行银行化发放的渠道。二是对各县(区)如何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提出指导意见。三是落实低保档案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四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重点规范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五是探索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研究具体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程序。六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