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出台实际举措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3.11.2017  18:3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日前,本溪市财政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破解财政改革难题、财政服务保障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出台了若干深化我市财政改革的实际举措。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从2018年开始实行彻底的“零基”预算,改变“只能增、不能减”的预算编制模式,打破关于项目基数和非税收入部门既有的惯性思维,将非税收入和税收财力进行统一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预算,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支出方面严格遵循“保工资、保养老金发放、保基本民生、保基本运转”的保障顺序,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清理长期固化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稳步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工作,有效发挥非税收入在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研究制定《本溪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考核暂行办法》《本溪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本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本溪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化非税征管制度,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清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全面建立完整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问责、绩效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分行业、分类别、多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绩效评价标准、绩效指标库、社会第三方参与、专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要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和申报专项资金时,同时申报绩效管理目标,逐步把绩效目标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将绩效目标真正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绩效管理将全面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等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审计、社会组织的联动机制,培育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绩效专家队伍,共同参与绩效管理,让社会公众了解绩效、参与绩效、投身绩效,实现政府绩效的社会监督。

      (作者 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