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年”活动

19.04.2018  15:07
        为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溪中院聚焦市委  “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推进“一区四地”建设,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年”活动,为本溪地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发力。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开展好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把法院工作与企业的发展相融相通,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对涉诉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12368”公益服务项目和网上立案等举措,创建“互联网+诉讼服务”智慧法院新形态,方便企业立案诉讼;选派精干力量担任涉企案件的审判长,通过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加强涉企案件审判力量;建立知识产权专门合议庭,聘任行业专家担任陪审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妥善审理企业重组案,探索建立预破产重组制度,保障企业便捷有序退出市场;开辟执行绿色通道,通过依法惩戒“老赖”,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执结一批涉企执行难案件,保障企业的合法胜诉权益。

        此次活动主动拓展了服务范围,不仅对涉及本溪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帮扶,还将中、小、微企业纳入帮扶范围,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全市各个类型的企业。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本溪中院成立了由姜凤武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也将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组织机构,构建了全局上下一盘棋的营商环境工作格局。全市法院将不断强化司法担当,完善服务举措,通过高效务实的有力举措,努力营造本溪地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