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软环境办曝光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5.04.2018  14:06

  根据《本溪市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本溪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按照本溪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本溪市软环境办通过媒体对两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一是明山区高台子街道窑沟村集体资产分配处置小组组长霍瑞艳等5人违规收费问题。经查,2017年1月,明山区高台子街道窑沟村集体资产分配处置小组组长霍瑞艳等5人违规向窑沟村三组204名村民收取每人55元的费用,共计1.12万元,用于支付集体资产分配处置小组发生的误工补贴、会场费、车费、餐费等工作费用,增加了群众负担。霍瑞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张颖、李瑞霞、孙晓鹏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3月7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张颖、李瑞霞、孙晓鹏3人签到后擅自脱岗,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王旌柏工作期间在办公室内用电脑看篮球比赛,小市所临时聘用人员谢志威工作期间在办事大厅内玩手机听音乐。张颖、李瑞霞、孙晓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聘用人员王旌柏、谢志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批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凤岐、小市所所长朴希红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组织约谈。

  市软环境办提出,上述两起案例说明本溪市一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纪律不严谨等突出问题,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形象,也给本市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对上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纠四风”和“办事难”专项整治、打造东北最好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代表本溪形象”的理念,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和改善。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