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预订家具质量差 商家退货返钱

24.11.2014  17:12

  近日,消费者隋女士订购一款价值4500元的整体橱柜,可待上门安装时,却发现橱柜材质与当初看到的样本质量大相径庭。

  与经销商协商未果后,明山区消费者协会介入,最终,商家返还了隋女士已付的2500元预订款。

   家具到家变了样

   商家推脱不担责

  隋女士讲述,前段时间,她在我市某家具城看中一整套橱柜。当时,该橱柜销售人员主动提出让隋女士查看实体样品。“样品质量不错,销售人员也向我保证,订购的橱柜和样品是一样的。”看过样品后,隋女士满意订购,并交了预订款2500元,但订购收据上只写了橱柜型号,却未写明橱柜与样品一致。

  几天后,隋女士订购的橱柜到货,售后人员准备上门安装。可当露出实物后,她却发现其材质有明显的断裂、霉变、空心现象。“怎么一到家就变了样?”气愤的隋女士马上找经销处寻求解决办法。

  “这是设计师的问题,我们负责不了。”橱柜销售人员变了“脸”,先前的热情荡然无存。橱柜设计师也明确态度,“这个你得找销售。”两方推脱,而销售人员又称老板外出,归来日期不定。

  无奈下,隋女士来到明山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货或更换。

  明山区消协工作人员在与消防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共同核实情况,并与橱柜经营者电话沟通后,经营者仍拒不接受退货要求,也不上门处理橱柜损坏问题。经过一个多月的交涉,最终,经营者才接受调解,同意当场退回货款2500元,消费者隋女士配合经营者上门取货。

   记者调查:部分商家不提供订购明细

   工商提醒:订购要标明与样品一致

  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多个家具商城,发现部分商家不提供订购明细。

  在一家沙发店铺内,记者看完销售人员介绍的样品后,表示要订购,但当提出订购需出具合同,并详细写清款式型号,与样品一致时,该商铺销售人员却现出不耐烦的样子。“我们都卖多少个了,还没见过你这样的。我们没有合同,只有收据,你害怕货不行的话,到货后你现场拆封不就得了。”

  一家卫浴的销售人员也认为记者的要求有些夸张。他说,家具城内的商铺基本都只给消费者提供订单,上面写的也是商铺名称、货物品种和价钱,却很少听说有签合同,或是写明订购与样品一致的情况。“如果消费者要求,我们也是可以写的。不过我卖五六年了,还没见到要我写这个的消费者。”

  对此,明山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韩殿文提醒广大消费者,订购商品时,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实物。商家暂时不能提供实物的,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订购收据或是合同上写清“实物与样品一致”的字样,并通过手机或是相机留存样品照片,以便事后作为维权的证据。

  消费者若是遇到如隋女士所经历的事情,可向工商或消协部门反映,核实后该部门将给予经营者违法所得数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