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月份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未按规定供应配送药品进行调查的通知
03.05.2018 11:25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辽卫药函〔2018〕95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平台数据,2018年4月份(3月26日—4月25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未按规定供应配送药品信息54条,有26个药品需进一步调查(详见附件1)。
请各有关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对信息表内对应药品的供应配送情况进行确认和说明,填写药品供应配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5月9日17时前报送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或将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永田 联系电话:024-233887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8年4月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未按规定供应配送药品汇总表
2.药品供应配送情况说明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
2018年5月2日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3.05.20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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