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48户村民违规办低保 村支书被撤职

12.01.2016  12:17

  近日,辽阳市纪委监察部门对基层干部队伍7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3起问题发生在农村最基层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4起问题涉及住建、交通、国土等基础部门。

  灯塔市铧子镇东小堡村党支部书记关福茂,对该村村主任汪春冬欠交村土地承包费及私自占有移动公司土地租赁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关福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春冬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分。

  文圣区罗大台镇罗大台村报账员赵忠利,在丈量该村转让土地面积过程中失职,造成993平方米集体土地流失。赵忠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子河区王家镇王家村支部书记白石亮,在低保上报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该村48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获得低保资格。白石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投资服务审批科科长陈士杰,违规为某公司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利用此资质开发建成商住楼,并利用该楼实施诈骗。陈士杰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辽阳市交通局地方海事局负责人王瑞宝,在对“三无”船舶集中整治中,未按要求将依法没收的船舶拆解成废钢铁,导致个别买受人焊接处理后继续非法作业。王瑞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辽阳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思,在接到村民私自滥伐报警后未出警查处,致使河栏镇小东村老黑沟天然林资源被大面积破坏。李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辽阳县国土资源局小屯所代所长凌云超,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两家企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集体土地建设尾矿库,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凌云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辽阳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