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杜绝地区间争抢存量税源户现象

18.07.2017  11:43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沈阳市严禁变相施压,违背企业意愿,强制推进企业迁移的行为;坚决杜绝地区间争抢存量税源户现象。

  昨日,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企业正常跨区迁移管理细则(试行)》,为的是破除沈阳市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工作中的行政障碍,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细则指出,迁移企业范围包括除个体工商户外各类纳税的市场主体。按照细则的规定,严禁以享受优惠政策为目的的企业非正常流动,坚决杜绝地区间争抢存量税源户现象;严禁变相施压,违背企业意愿,强制推进企业迁移的行为;杜绝擅自设置附加条件、增加审批流程、变更申请要件、超时办理企业迁移、不积极配合服务企业、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不良现象。

  沈阳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对本系统内企业迁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做好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企业迁移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生冷硬”等现象发生,确保企业迁移工作顺畅、高效。

  此外,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市有关部门监督电话等载体,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有关部门监督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22739103、22720321

  市营商局:83962592

  市工商局:24011822

  市国税局:22563148市地税局:2266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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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