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05.06.2019  12:00

    为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根据立法工作要求,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纸质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98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电子版意见请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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