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 企业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沈阳

31.05.2016  20:50
沈阳出台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 企业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沈阳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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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涉及企业项目审核审批、消除企业安全隐患、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涉企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秀在动员部署会上表示,公安机关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便利措施,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沈阳公安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如下:

   关键词 服务企业 设立联勤驻企警务工作站

  1。根据企业需要设立联勤驻企警务工作站,提供零距离服务。

  2。在涉外企业、外籍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经济园区和街道社区设立外国人服务站,提供签证证件咨询、涉外法律法规宣传等出入境专业服务。

  3。在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设立交警服务站,为企业试验、参展、销售的机动车提供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新车注册登记等车辆管理服务。

  4。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企业引进人才,不用实行积分,直接办理落户;对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等家属,户口可迁入我市。

  5。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固定资产达1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户我市。

  6。对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可按人才引进落户我市。

  7。对生产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我市的,除按规定由市局受理的以外,可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就近办理;对手续齐全的,开通“绿色通道”,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