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台75条政策支持小微企业

18.08.2015  09:01

  为做好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近日,沈阳市正式印发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按照新老政策集成、界限打开、门槛放开的原则,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中间环节,从支持创业基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其他等8个方面,制定了75项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呈现3个特点:

  一是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在不改变对重大项目支持为前提,实行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统筹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拓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拓宽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各类服务平台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实施就业补助等事项。今年6月,沈阳成功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3年内将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9亿元示范城市奖励支持,沈阳市将配套18亿元,总计27亿元,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特别是在融资体系建设方面,市政府加大投资力度,设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同时,提高担保机构实力,加大对各类天使基金和科技风险基金的出资投入,完善助保贷风险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政府助保贷风险资金规模,扶持初创期和中早期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小微企业名称、住所、出资、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推行社区家庭服务业统一登记、分点备案制度,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发展。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