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383台/次黄标车违法进入环保绿标区被抓拍

23.09.2016  11:05

  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2日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设环保绿标区的通告》,将沈阳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增设为环保绿标区,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从2016年9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非绿标车辆行经四环内环保绿标区进行电子抓拍,并通过本报对违法车辆予以告知。

  9月1日~15日违法车辆牌号告知如下: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魏爽  制图、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