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妇女种207株罂粟被行政拘留15天

21.07.2017  07:50

  

  7月20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公布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53岁妇女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3000元。

  陈某的婆婆年岁已高,浑身疼痛。陈某听说服用大烟膏有疗效,遂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花镇青苔村自家大棚里种植罂粟。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调查确认属实,依法将陈某抓获,并将陈某非法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经清点,陈某共种植了207株罂粟。目前,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

  警方表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对发现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对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拒绝铲除的,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追缴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对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数量较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立军实习生侯奕冰(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