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护正义 执法为人民---记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

18.03.2015  09:50

      吴凤杰,女,是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近20年了,凭着对案件的高度敏感和责任感,她所承担和负责的检察工作,连续12年在省院考评中名列前茅。她个人先后被评为省劳动模范、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省优秀女检察官,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在提到她在工作中的成就时,她谈了三点。

  一、必须有拼搏精神,才能成为检察工作中的行家里手

  吴凤杰最早在电力电容器厂工作,是后考到检察院的。当时,一个从普通家庭走出的姑娘能穿上检察官的制服,干这样一份神圣光荣而又让人羡慕的职业,她说她的心里无疑是沾沾自喜的。然而,现实很快给她泼了冷水。分配在公诉处时,由于在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对检察业务十分生疏,参加处里讨论的第一个案件时,就说了外行话。还记得当时大家都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她,她顿时羞得满脸通红。父母从小就教育她:“宁可身体受苦,不能脸上受热”。做好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和不甘人后的性格促使我抓紧学习专业知识,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争当办案能手!当时,办案任务很重,吴凤杰所兼任的内勤工作也非常繁杂,家里老人生病住院,孩子年幼,家庭的重担也压在我的肩上,但她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把所有节假日和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熬夜起早是常事儿,无论如何都要完成当天的学习计划。功夫不负有心人,咬牙坚持了两年半,她终于通过了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从而取得工学、法学双学位。  1999年8月,吴凤杰开始主办公诉案件,这对来说是新的考验。要想当好公诉人,不仅要有全面的知识储备,还要有高超的临场思辨能力。为了能尽快胜任工作,她向老同志虚心求教,认真研读优秀公诉案件卷宗,反复揣摩审查报告、分析庭审预案,逐步掌握了各类案件的“案眼”。为了历练自己,她主动“抢活”,要求多办案、多实践,很快成为了公诉业务骨干。在公诉处10年,她所承办的案件数量连续7年在全处名列第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70%以上,办案准确率达到100%,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

  二、必须爱岗敬业,才能做一名执法为民的合格检察官

  当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要啃得了“硬骨头”。这些年来,吴凤杰啃过多少块“硬骨头”,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有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让她至今难忘。2005年11月,院里派她提前介入某银行分理处石某等4人特大挪用储户存款案。该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在当时可以说是天文数字。该案犯罪嫌疑人多,犯罪时间跨度长,书证庞杂,卷宗达20余册。当反贪局将案件移送至公诉处时,距离预定的起诉时间仅剩3天,而犯罪嫌疑人又分别羁押在东港、凤城和市内的三个看守所。领导问吴凤杰能不能完成任务,她心一横,应下了。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婆婆又住院了。3天里,她马不停蹄地穿梭于3个看守所之间,白天提审犯罪嫌疑人,夜间撰写审查报告、起诉书,还要抽空去医院给婆婆送饭、陪护。经过3天3夜的“连轴转”,终于将当时丹东历史上案值最大的自侦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创造了全地区自侦案件提起公诉的最快纪录。10天后吴凤杰又拖着高烧的身体、带着沙哑的嗓音走上了公诉席,出色地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

  吴凤杰的老家在朝阳,由于公事忙、家事多,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家探亲了。2007年,省院组织“岗位练兵”,在朝阳市院搞试点,领导派当时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的她带队去参观学习。想到可以借这个机会回家看看,她高兴得一宿没睡。可一进家门却得到了二姐患脑癌晚期的不幸消息。吴凤杰的父亲去世很早,母亲带着她们姐仨艰难度日,母亲和姐姐们省吃俭用供她上学,可谓情深恩重。二姐病重,她多想留在她身边照顾几天啊,可在亲情和事业的考验面前,她只能选择后者。两个月后,二姐病逝,她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家里又传来了母亲病重的消息。为人子女,本应侍奉床前尽孝道,可临近年底,处里既要清理积案又要考评,忙来忙去就是拔不出腿儿,直到接到“母亲病危”的电话她才往家赶。到家时,母亲已经不省人事了,再也听不到她亲口喊声“”。这些年,每次想到母亲,吴凤杰心中都隐隐作痛,不能自已。但也是在那一年,她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审查逮捕案件办案质量预警机制,工作经验先后被省检察院和高检院推广。她主抓业务培训,注重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全省岗位练兵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她个人被评为省“优秀青年卫士”。她说,我想母亲在天有灵,也会含笑九泉的。这几年,吴凤杰的身体不太好,严重贫血,大夫多次告诉她必须住院,可她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就输血缓解。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的道理她也懂,可一忙起来,精神就高度亢奋紧张,什么也顾不上了。每当走出办公楼,抖落工作的疲惫,远处已是华灯初上。可她觉得心里平静、踏实。

  三、必须坚守职业良知,才能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官

  如果说,检察工作是法律的最后底线,那么检察官的职业良知就是检察工作的最后底线。吴凤杰的家境并不好,爱人下岗多年,婆婆长期有病,花光了两人所有的积蓄。婆婆去世后,一家三口仍住在没有任何装修、只有37平方米的筒子房里,生活上确实不太方便。作为一个女人,大概有6年时间没给自己添置过新衣服。尽管这样,在人情、金钱和法律面前,选择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她从没动摇过。作家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曾阐述的这样一个观点: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吴凤杰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8年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正确适用法律,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共审核案件601件987人,其中,大要案67件105人,批捕准确率达到100%。其中,宽甸农行亿元贷款被骗案、丹东众翔公司数千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26起重特大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高,法律效果好,成为全地区的精品案件。这期间,也有当事人为了通融办案或表达感激直接或间接地找到她,说情、送礼、请吃饭,都被她无一例外地拒绝了。她说:检察院本身就是查处贪污受贿的,我再知法犯法,法律的尊严何在?以前也有朋友说她“认死理”、“不活泛”,可时间长了,他们也都知道了吴凤杰是个什么样的人,有当事人托朋友说情,得到的回答是:她秉公执法,找也没有用。能办的,你不找她,照样给你公正地办好。不能办的,谁说话,她也不办。

  与身边的许多同事和姐妹一样,从迈进检察院大门、走上自己工作岗位的那一天起,吴凤杰就把青春和生命都交给了检察事业,交给了公平、正义和良知,交给了头顶上的那片朗朗蓝天,和蓝天下闪闪发光的庄严国徽。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她的理想,保持本色,  认认真真执法,扎扎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严守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是她的不变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