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检院开展市级食品检验机构技术人员实验室代培工作

09.09.2015  12:38

为切实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检验能力建设,根据全省各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际需求,省食检院决定自8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组织开展市级食品检验机构技术人员实验室代培工作。计划安排4期,每期历时1个月,对全省11个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培训33人;其中,每个机构理化检验技术人员2人,微生物检验技术人员1人。除住宿、交通及晚餐外,其它费用由省食检院承担。前期,省食检院组织开展了基层食品检验机构的培训需求调查,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实验室代培工作方案》,并下发给各机构,组织确定培训人员。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理化检验方法、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标准滴定液的制备、食品检验的常规分析、元素分析(原子吸收、原子荧光)、β-受体激动剂、白酒中甜蜜素、白酒中塑化剂等实际操作;微生物盲样考核的操作及注意事项、食品微生物致病菌限量标准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CNAS-CL09的相关要求、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标准菌种管理、微生物鉴定技术中常见的分子生物学方法和原理、GB4789系列新标准理论及实际操作等。

8月24日,省食检院举办了第一期实验室代培学员开班仪式,来自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的6家市级食品检测机构的10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开班仪式。仪式上,胡东芳院长代表省食检院向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欢迎,就省院建设情况、人员构成、技术及科研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同时对学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珍惜学习机会,充分利用这段有限的学习时间,真正学到检验技术,提高检验水平,同时要加强与省院、与兄弟所相互学习交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共同努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