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检院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班

26.07.2016  03:40



省食检院于7月16-17日在沈阳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班”,来自全省14个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管理人员及省食检院全体人员共计105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特聘请国家级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评审员培训教师卫锋授课,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及释义进行了详细解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是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遵循的基本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行政许可。《办法》和《准则》规定了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组织、人员、场所与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等,对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提出法定要求,是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通过本次培训,各机构管理、技术人员对《办法》和《准则》有了全面系统地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