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更直接有效(弘扬生态文明 圆美丽中国梦)

21.10.2015  10:40

10月1日,辽宁1.8万名护林员带着新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起薪上岗;11月中旬,辽宁省林业厅将对除丹东以外的13个市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从此,一直由生态办、乡镇政府等多方代管的护林员队伍,改由森林公安统一管理。

在试点的1市3县,改革使护林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全日上岗巡山护林,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格局基本形成,全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改革已在辽宁省铺开,被各界寄予厚望。

不改不行,形势倒逼改革  

辽宁生态建设近年开展得如火如荼。目前,全省林地面积1.07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48.4%;有林地面积8711万亩,居全国第17位。

全省森林资源还在快速增加。3年间,青山工程新增绿化面积540万亩;目前,辽宁正在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

扩大总量,控制减量。花了大气力造下的林子,不能被盗伐、滥伐、火灾和病虫害白白消耗。

森林公安、护林员等各级、各类管护队伍,现实工作中却常感力不从心。

警力严重不足,触角难以延伸。”辽宁省森林公安局政委邱文英说。全省森林公安实有警力909人,即使全部放到一线,人均管护面积近10万亩,无法有效实施防火、防盗、封育、禁牧管理。

全省有23125名护林员,但长期积累下来,工作状态着实堪忧:大部分护林员工资待遇偏低,收入达不到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且缺少三险;执法权限缺失,难以有效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在编不在岗、拿薪不出全工的现象极为普遍,且老弱病人员多;护林员管理部门不统一,机制多样,方式杂乱。

工作难以顺畅。

护林员由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支付报酬。我是护林员,但不是所有的林子都管。护林员是制止涉林违规违法行为的眼线,可当森林公安遇事找到他们,常常两眼一摸黑、一问三不知。绥中县西平坡乡乡长田刚说:“通知开会基本不到。

唯有改革,才能消除弊端。

试点乐观,减员增效共赢  

2014年初,辽宁省林业厅选择丹东市、庄河市、绥中县、昌图县试点改革。护林员改由森林公安统一管理,竞聘上岗,且不再单管公益林,通过减少不合适人员,增加管护任务,提高效率,增加收益,进而达到增效益,实现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

他们归公安管了。”公众口耳相传,对这支队伍瞬间多了敬畏。

试点单位的做法,被归纳为加、减、乘、除。

加,增加管护面积,提高工资待遇。

丹东市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从3700亩增加到6600亩,人均年收入从11015元增加到16765元。绥中县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从3000亩增加到5000亩,人均年收入从4000元增加到10800元。试点单位还为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购置了服装。

西平坡乡的村干部年工资7000元,比护林员低一半;水管员、动监员和护林员中,护林员收入最高。田刚说:“现在护林员随叫随到。

工资待遇大幅提高,同时加强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极大地激发了管护人员的主动性。过去自己半心半意地管,现在发动家人、亲戚一起管。过去有空才上山转转,当副业;现在一心一意全日上岗,当职业。

减,精减管护人员,择优聘任上岗。

改革成了清理、强化队伍的过程。丹东市聘用1967人,比改革前减少535人。昌图县聘用208人,比改革前减少155人。绥中县聘用300人,比改革前减少164人,县委县政府还拿出80个公益岗位由民政部门安置退伍军人参与到护林队伍中。

绥中县规定护林员年龄上限为55岁,政审合格参加笔试,笔试60分以上进入体能测试,测试合格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应聘上岗,一旦聘用不得兼职。护林员一年一聘,实行动态管理。

绥中县林业局局长李成志说,改革前,全县护林员55岁以上的占40%,如今平均年龄在三十七八岁,“70后”成了主体,“90后”开始进入护林员队伍,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大幅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乘,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执法体系。

多头管理让位于统一管理,确保了管护队伍、管护资金和管护责任相匹配。各试点单位均成立了县、乡级护林巡防队伍,并在重点地区设立警务室。丹东凤城市成立1个大队,设立4个警务室。昌图县成立1个大队、3个中队,设立3个警务室。绥中县成立1个大队、4个中队,设立4个警务室。庄河市在所有乡镇均设有巡防中队,并设立5个警务室。各地还选拔优秀护林员担任辅警,充实警力。

由于管护范围扩大、警力下沉、出警及时,2014年,试点地区处理涉林案件数量较2013年提高15%左右。绥中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刘旭阳说,2014年1月-9月,全县发生涉林案件201起;今年1月-9月,全县只发生86起。管护水平明显提高。

除,根除体制弊端,提高管理效率。

各试点单位制定了《护林员聘用协议书》《护林员工作百分考核方案》《护林员森林防火工作规定》《护林员封山禁牧工作规定》以及“一票否决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破除了部分护林员“吃空饷不干活”“护不护林照拿工资”的慵懒思想和个别护林员监守自盗的侥幸心理。

起薪上岗9个月,绥中县辞退了4个护林员。绥中还对护林员实行GPS定位管理,护林员的巡护轨迹能在管理大队的电脑上清晰显示,现场采集的毁林和病虫害图片也能及时上传。

工资有吸引,工作有要求,考核有奖惩,人员有进退,高质量的管理带来高水平的管护。

铺开完善,难度不容小觑  

改革增加了收入,护林员满意;充实了基层警力,森林公安满意;加强了乡镇林业站,地方政府满意;理顺了管理体制,省市县乡满意。

2014年12月1日,辽宁省林业厅印发《辽宁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决定自2015年1月铺开,让改革惠及全省。

本溪县改革前有829名护林员,改革后保留了659人,其中“70后”和“80后”占到450人。护林员的工资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监管员的工资从1000元提高到1300元,管护面积相应增加。

本溪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景伟说,森林公安管理护林员,实现了“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有利于加强队伍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提高破案率和打击力度。以前没有执法权,遇到盗伐滥伐不敢上前,现在腰杆硬了。因为到达及时,出警次数增加,资源损失减少。

绥中县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经费专户、机构专设、装备专批、全程管理。护林员有服装、有GPS手机、有风力灭火机、有以水灭火设备,县里还准备给每个乡镇配辆皮卡。邱文英说,这给全省改革指明了路径。

绥中县设有护林员管理大队,核定编制20名,下设4个巡护中队。邱文英说,理想的格局,护林员管理需要省级有总队、市级有支队、县级有大队、乡镇有中队、村级有小队,上下贯通,顺畅管理。

试点铺开只是开始,未来,深化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