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贼卸车轮30次 向车主勒索万元被判二年六个月

19.01.2016  08:13

  半年时间里,男子宋某用千斤顶等工具将宝马、路虎等30辆轿车的车轮卸下藏起来,借机向车主索要钱财。车主在汇款后,宋某这才将藏放车轮的地方告诉给车主。1月18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布,宋某敲诈勒索钱财1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去年1月14日上午,沈阳市民姜先生来到皇姑区昆山中路自家楼下,准备取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轿车。姜先生准备开车门时,猛然发现左后车轮不翼而飞了。姜先生在风挡玻璃处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姜先生拨打电话过去后,一名男子让其先给汇款,然后就告诉他车轮胎放在何处。姜先生立即报警,同时花4000元购买了新车轮自行换上。无独有偶,安先生的英菲尼迪轿车左后轮也被人卸走,安先生拨打对方电话后,按对方要求汇去了700元,对方这才告诉他车轮藏放在附近一杂物下。

  皇姑警方立案侦查,发现这两起案件和近期沈阳发生的数十起车轮被盗案极其相似,遂串并侦查。经调查,警方发现对方在盗取车轮后,都会留下一个联系电话,每当车主打去电话,对方便趁机索要钱财。皇姑警方一路追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宋某。2015年4月14日,警方将宋某抓捕归案。经审,宋某在深夜或凌晨时专门选择停放在路边的轿车,用预先准备好的千斤顶、扳手等工具将车左后轮卸下藏起,借机敲诈车主。

  宋某称,卸左后轮是因为车主开车从左侧上车,一眼就能发现车轮被盗。经审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宋某在沈阳市皇姑区、铁西区、铁岭市银州区、辽阳市白塔区等地先后作案30起,敲诈勒索财物共计10950余元。

  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未缴纳)。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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