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长陈求发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

01.08.2017  02:54

  7月28日,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重要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对全省国土、林业、环保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检查等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清理规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各类证明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等议题。

  会议指出,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省政府对各类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从结果看,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推进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要逐项对标各类重要政策性文件要求,把推进文件精神落实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要围绕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调度、倒排工期,逐月抓好落实。要继续强化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上下贯通、左右互联、不留死角。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近期,省物价部门重点对全省国土、林业、环保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涉企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会议要求,要本着“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超出价格法律法规范围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要适时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从而达到“检查一个行业、治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检查在各相关领域展开,为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决定,对全省市县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求群众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各类证明进行统一清理规范,进一步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会议要求,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明逐条审核,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 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无权查证或无法查证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要将清理后依法依规保留的证明编制成全市统一的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