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

02.08.2017  15:58

  8月1日,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开展环保督察并就督察情况进行反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辽宁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传递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解决好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住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要充分认识到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切实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是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有力抓手,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实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坚决把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一要抓紧完善并上报整改方案,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要提出阶段性整改方案和最终目标及标准。二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链,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三要严肃问责追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做到反应灵敏、及时跟进;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立即核查、快查快结,坚决维护环境执法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四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督察成果。五要按时上报整改情况。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建立领导包案制度。要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