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 统一行动 统一步调 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15.05.2018  11:52

  “特权车”问题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切实解决“特权车”问题,3月31日,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认真落实,立即整改,积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特权车”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整治“特权车”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3月31日,我省召开开展“办事难”和“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强调,要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会议还对整治“特权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委、省政府为此专门制定出台《辽宁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整治措施等,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同时,我省成立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公安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协办公厅等单位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将“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全力消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各市市委书记、市长专门召开会议,迅速传达、认真学习全省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各地按照省里模式,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搞好整治。

  同时,各市认真研究制定本市整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具体整治任务、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下狠心、出重拳,严肃查处“特权车”问题。

  公安交管部门认真清查车辆,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严格执行“一车、一牌、一证(机动车行驶证)”规定,认真摸底清查,逐台核对档案并建立台账,确保车辆牌证齐全、管理规范。省直及各地借用号牌一律停止使用、限时收回,并按规定完成更换普通号牌工作。

  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还组织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4月份开展了3次全省性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1325人次,检查车辆50828辆次,查处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1件。

  按照“不仅要管好‘开车人’,更要管好‘坐车人’”的要求,各地严格管理,强化人车共管,对全体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进行专题教育,不仅管好“”,更注意管好“”,不仅管好“开车人”,更注意管好“坐车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和公车驾驶人自觉抵制特权思想、杜绝特权行为,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我省各地正不断健全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逐一明确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和维护主体,严格车辆使用审批程序,逐步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据了解,为巩固整治效果,我省将出台《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市委、市政府都派出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督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疑似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车私用、未按规定停放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涉及违纪的坚决予以追责。从实地督查情况看,横冲直撞、违法停放、不按规定接受处罚、不缴纳通行费和停车费等“特权车”问题基本杜绝,社会各界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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