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在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招录中对残疾人给予政策优惠

14.08.2015  13:36

  最近,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5年朝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招聘公告》中,对朝阳市残疾人毕业生及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招录中给予了一系列政策优惠。

  为促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 市残联积极与市就业局沟通,争取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纳入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范围。市(县)两级残联对全市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以翔实的数据争取就业部门给予特惠支持。并报请市长业务工作会议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在2015年朝阳市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招录中对残疾人给予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残疾人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加5分;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补贴。招录人员将主要充实到基层乡、镇、街道服务性岗位,聘用期3年。

  此项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符合条件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更为残疾人贡献社会、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平台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