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关注社会民办康复机构为在训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19.08.2015  09:54

  针对社会民办康复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大多家庭困难,维持康复训练较难的现状,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2015年阜新市残联本级康复经费主要用于救助社会民办康复机构在训的14周岁以下各类残疾儿童,使他们能够得到持续、有效的康复训练,达到较好的康复效果,实现生活自理,参与社会生活的目的。

  8月13日,市残联主要领导随同市政协委员共同对开发区“星之家”孤独症康复托养中心进行了调研,考察了机构的康复训练情况,同时为机构送去了在训14周岁以下儿童训练补助经费14000元。同时市残联还将对本市其他民办康复机构进行考察并对在训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市残联对民办康复机构在训儿童的康复救助,缓解了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困难。通过救助活动,也呼吁社会各方面都能关注并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