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气象、交通、民政部门签署合作协议推进气象防灾减灾

24.11.2015  20:08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防御和灾情调查,深入促进交通、民政、气象部门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不断提升盘锦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依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预警、服务社会”的原则,近日盘锦市气象局与市交通局和市民政局分别联合签署了部门合作协议,建立了气象防灾减灾合作服务机制。
    根据协议,各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职能和优势,实现信息、技术、人才、服务共享,畅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共同开展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将气象信息植入路网信息、旅客出行信息和“两客一危”监测系统,实现监测资料双方共享等内容。盘锦市气象局将以此次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快推进与水利和林业等部门的合作服务机制建设,在合作中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能力,为盘锦小康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气象保障。(作者:钟莉,王楠楠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