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成立大会暨授牌仪式在沈阳音乐学院举行

29.06.2016  12:1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6月26日,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省教育厅共建的沈阳音乐学院“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正式成立,并在沈阳音乐学院举行成立大会暨挂牌仪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省教育厅相关领导出席仪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同志宣读决定。随后,省教育厅副厅长孙华林为“辽宁省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授牌,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接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李彧威和省教育厅副厅长孙华林为共建“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授牌,沈阳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张建华接牌。

  李彧威强调,2010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定沈阳音乐学院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经过沈阳音乐学院领导和基地专家们的共同努力,基地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旨在深化、扩展民族声乐教学、创作与实践,不断探索民族声乐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新模式,丰富教育部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内涵。希望沈阳音乐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多出优秀人才,形成独具特色和重要示范意义的“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孙华林指出,沈阳音乐学院的民族声乐专业教育积淀深厚、教育体系完善、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国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既是坚持文艺创作的正确方向,也是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的具体举措。同时,作为省级教学实践创新中心与教育部高教司合作共建,不仅体现了教育部对中心和民族声乐教育的支持,也是对辽宁教育事业的支持。沈阳音乐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定要把中心建设好,要发挥中心教学实践与创新的双重目标,让民族声乐艺术真正成为辽宁一流、全国领先的创新中心。

  刘辉表示,“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在学院成立,既是一项光荣的使命,更是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成立“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就是要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音乐文化,更好地探索民族声乐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方法,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时代。沈阳音乐学院将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要求,以专业发展为主旨,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展现高等艺术教育的社会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国音乐文化屹立于世界艺术之林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的成立将为全国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研究和表演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中国声乐学派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沈阳音乐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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