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认真做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28.03.2016  13:24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后,锦州市民委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3月23日,召开民族成份变更登记专项业务培训,确保文件精神领会落实到位,工作办理高效准确。 一是 做好宣传,扩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社会知晓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就民族成份变更和登记的主体条件、流程、责任部门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公示,在主要媒体上发布了通告,方便了市民了解有关政策。 二是 明确责任,进一步确认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是 规范流程,制定了民族成份变更行政职权流程图,严肃了工作制度和程序,让群众能一目了然明白办事,还制作了“锦州市民族变更工作备案表”,做好备案工作。 四是 做好培训,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市民委举办各县(市)区民族部门办理民族成份变更和登记工作专项业务培训,传达了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民族发〔2016〕8号)精神,逐条逐项详细解读了国家民委、公安部颁发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解答了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疑问,确保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保证工作零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