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政府出台《朝阳市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7.03.2015  11:1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朝阳民族地区实际,朝阳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朝阳市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5〕28号)。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朝阳市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从2015年起到2017年,每年选择8个民族乡、民族聚居乡(镇)中的20个民族聚居村、8000户群众,重点扶持生产、民生、科技、基层政权建设等惠民项目,实现年户均增收1000元目标。

实施方案》要求: 一要 加强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3个市民委委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民委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把实施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研究部署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指导服务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努力把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二要 科学规划。实施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建设发展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与新市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广泛征求和尊重村民意愿,不搞一刀切。 三要 加强协作。各地、各部门要抢抓机遇,多渠道、多途径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的投入力度。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力所能及地给予人力物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要 扩大宣传。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和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开辟实施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宣传专栏专版,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等,提高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组织有关民族乡、村、户相互交流和学习。宣传典型事例、好的做法和经验,扩大影响,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要 检查验收。市少数民族“828”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或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要与各有关乡(镇)、村明确目标及责任,落实责任制,健全档案资料,严格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