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水价每吨拟涨0.55元

28.11.2015  07:24

  11月27日,沈阳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举行。包括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在内的27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对居民水价每吨拟涨0.55元的听证方案表示“同意”或“赞成”。围绕如何保障水质安全、提升供水服务、倡导节水以及阶梯水量如何划分等问题,代表们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沈阳现行水价于2009年开始执行,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14位。听证会前,沈阳市发改委价格成本监审分局对沈阳水务集团2014年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单位成本为3.76元/吨,加税金后3.88元/吨,与现行平均水价2.27元/吨比较,每销售1吨水亏损1.61元。据此,沈阳市提出水价调整方案为:居民用水价格由1.80元/吨调整到2.35元/吨,提高0.55元/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价格由2.85元/吨调整到3.85元/吨,提高1.0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2.60元/吨调整到3.85元/吨,提高1.25元/吨;特业用水价格由10.20元/吨调整到17元/吨,提高6.80元/吨;加权平均价格由现行2.27元/吨调整到3.04元/吨,提高0.77元/吨。

  根据听证方案,阶梯水价方案具体为:4人以下(含4人)的居民户,年用水量168吨以内(含168吨)执行基础水价,超过168吨至240吨以内执行1.5倍水价,超过240吨执行3倍水价;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人年用水42吨以内执行基本水价,超过42吨至60吨以内部分执行1.5倍水价,超过60吨部分执行3倍水价。

  与价格调整相比,改善水质、优化服务是听证代表更为关注的问题。有代表建议,对老旧小区的供水服务水平应进一步提升,比如将专业维修服务拓展到小区院内和居民家中,这样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还有代表建议,水质检测能否从出厂检测延伸至居民用户端,这样就可以对管网污染、二次加压污染等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真正保证用户能够喝上“放心水”。

  据悉,此次沈阳市水价调整及实施阶梯水价的范围不涉及一市三县,即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