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调度《辽宁水利年鉴》编辑工作

26.05.2015  12:36



5月25日,省水利厅召开《辽宁水利年鉴》编辑工作调度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了前阶段《年鉴》编辑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自年初启动《年鉴》编辑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编辑方案科学合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有力,编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了2012和2013两个年度《年鉴》初稿,2011年度《年鉴》也正在编报当中。

会议强调,此次不仅要补编近10年的《年鉴》,还要建立《年鉴》编辑制度,今后坚持每年编辑1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修编《年鉴》“正本清源”的历史意义、“鼓舞人心”的教育意义、“薪火相传”的现实意义,进一步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责任上落实到位、措施上部署到位。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材料内容不细不实,上报不够及时,编辑人员力量不足,材料审核把关有待加强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审核,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编辑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二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面对机构、职能、人员调整等问题,由目前承担职能的单位负责,协调原负责单位、原负责人员提供资料。三要尽量选派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负责编写,对编写人员要“专人专用”,保证工作时间和稳定性;单位内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四要尽全力按时限保质提供材料,业务繁忙、确有困难的单位可采取委托编制等方式,确保不影响编辑质量和进度。五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好内部审核关,全力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内部;各市可以适当突出地区重点和特色,但总体要按编辑提纲要求编写;编委办要加大总体审核把关力度。六要进一步做好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日常积累、整理和存档工作;要编写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年鉴》或《大事记》,为今后编制全省《年鉴》奠定基础。

各市及试点县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和省水利学会负责人、具体编写人员以及《年鉴》编委办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年鉴》编辑工作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