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林水局多措并举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26.08.2016  17:02



近日,林水局针对2014年度以前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等未完工的工程,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督办,一是对因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未能竣工或未完成验收的,下发相关文件通知中标单位和所属乡镇政府,乡镇须高度重视,要将本次清理工作与省市大禹杯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在规定时间没完成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将被上报普兰店区政府采购办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同时上报省水利厅,收回剩余项目资金。二是对因项目所属乡镇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迟缓的,将在2年内停止该乡镇的水利项目申报权利,同时上报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农水科要组织与施工单位、乡镇水利站长、村委会负责人一起深入工程现场,认真查找工程进度迟缓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可行性建议,帮助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尾工建设任务。

林水局相关负责人及农水科相关负责同志、负责农村水利各项目的监理单位代表,各相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企业法人、水利站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