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

10.08.2016  01: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进一步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实施压采地下水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工作方案》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5.94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实施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对不合理开发利用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到2020年,全省关停封闭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1378处、水井2493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5.94亿立方米,其中封闭工程1298处、水井1641眼,削减水量0.52亿立方米;转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80处、水井852眼,削减水量(含备用水量)5.42亿立方米,并按照期限将压采目标分解到市县。

省政府办公厅两方案的印发,有效促进“十三五”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推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改善地下水生态与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