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多部门按责分工

16.05.2016  11:59

  5月12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下发了《2016年度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同时,水利、气象、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6月份,我省将进入汛期,6月至8月份是全省地质灾害的多发期。经初步预测,2016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将于6月初在大连组织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国土资源厅已经设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领导小组,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今年,省国土资源厅特别提出,要高度关注非汛期局部地区降雨时段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切实强化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