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三季度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9.06.2016  10:28

全省第三季度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6月2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季度暨汛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三季度暨汛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副省长冮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省政府是满意的,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受强厄尔尼诺次年影响,今年我省汛期提前,高温、雷电、冰雹、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我省一些江河可能出现大洪水,防汛、防灾、减灾形势比以往任何年份都要严峻。加之进入三季度,工矿企业进入生产建设旺季,检维修作业处于高峰期,事故风险叠加累积,安全生产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繁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最基本的民生来对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把安全生产红线刻在脑海里,落实到行动中,深化到作风上,坚持不懈地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协助具体抓好工作,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抓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安全度汛。

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按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检查与行政执法、整顿关闭、打非治违等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整顿、该关闭的关闭。落实企业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一时难以整改或企业无力解决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督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对汛期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隐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问题“回头看”督导检查活动。各督查组要深入下去,严查、深查、细查隐患问题,要逐一对账检查,逐一现场抽查复查。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同时,还要集中力量对临海、临河、临水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建筑施工工地、桥梁隧道、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水上交通等重要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一个重点部位、不放过一处隐患,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逐一加以整改,确保这些敏感部位、重要地段安全度汛。

要突出抓好汛期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危化品, 要对临海、临河、临水特别是水库泄洪沿线、地势低洼等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摸清企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数量、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生产装置及产品、原料储罐和仓库的防雷防汛措施;同时,还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防雷、防静电、防汛、防高温措施,落实危险化学品防水、防潮、防泄漏和防汛应急预案,

煤矿, 要加强煤矿防汛、防排水、防雷电,加大事故隐患和隐蔽性致灾因素的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瓦斯综合防治措施,继续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油气输送管道, 到年底前,全省隐患整治攻坚战要全面结束,实现隐患整治率达100%,重点加快沈抚线隐患整治工作进度。

交通运输, 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强化汛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运的安全监管,重点督促汛期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客滚运输及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 要继续深化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推进制度落实。

消防安全, 要全力推进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加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控力度,推广本溪“四位一体”火灾防控经验。

要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在全省防汛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把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未雨绸缪、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很抓落实,毫不松懈,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治理,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整顿关闭和风险管控事故预防等工作。要强化尾矿库防汛工作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以“头顶库”、大中型尾矿库和山谷型尾矿库为重点,认真开展好“九查九看”,重点排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以及坝体稳定性等主要部位,按照“一库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逐一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务必做到不留死角。对无主尾矿库要指导县区政府,按照《尾矿库监督管理办法》,由县级政府逐一列出清单,指定责任人,确保无主尾矿库也要有人抓,有人管。对停用尾矿库也要按照正常库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完善排洪设施,落实专人管理,避免因停产导致弃管。

会议要求,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切实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公安、交通、气象、水利、国土、安监、国资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跟踪雷电暴雨和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强对全省主要江河流域及水库、区域性暴雨、短时突发强降雨、台风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各级政府要整合社会、企业、消防等各种资源,强化日常技战术训练和演练,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应急机动、专业救援和综合施救能力,确保一旦有汛情,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与处置工作。三是加强防汛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学校、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暴雨中心区和人口密集区为重点,广泛开展防灾教育,提升公众防范风险、避险逃生能力。四是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等天气情况,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动态,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力、有效。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现象或者没有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而造成灾害性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突出落实好企业汛期应急准备。各级各类企业要提前谋划、完善预案、落实责任,全面做好企业汛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投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要强化巡查防范,暴雨期间和汛情紧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在岗值班,相关人员要处于临战待命状态。要加强昼夜巡查,及时派出巡查人员对企业内部及周边河流、水域、堤坝等重要部位开展昼夜安全巡查,确保遇有特殊情况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要加强抢险救生装备设备等重要操作岗位的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切实提高技能水平,确保遇有险情,能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