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发出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09.10.2015  13:05

昨日,沈阳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出,这标志着沈阳市正式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

企业有了18位“身份证号”  登记申请“一窗受理” 

昨日10时许,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冮瑞出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并向启迪东北亚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颁发沈阳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这张营业执照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把原来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三合一”,只加载了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四个大字右下方由原来的15位工商注册码变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值得关注的是,“统一代码”由18位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分别代表了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18位代码具有惟一性,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也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这个代码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扫一扫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就可进入信用信息平台,调看企业的‘档案’。”工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说。

从10月1日起,沈阳市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

据了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将现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