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出入境接待大厅5月11日正式对外办公

09.05.2015  09:33

  本报讯(记者王远)沈河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将于2015年5月11日正式对外办公。5月8日,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公布此消息。

  记者了解到大厅建筑面积300余平方米,分照相区、收费区、等候区、受理区及办公区等。

  受理工作包括:户口所在地为沈阳市9区及4个郊县的市民,办理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领、换发、补发以及护照的单独加注、港澳通行单独签注、大陆证单独签注及加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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