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2015年党政纪处分“轻处分”占近七成

23.03.2016  12:32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的一位领导干部,因去了几次高档消费场所被群众举报。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第一时间找到这位领导干部谈话,虽然经查实其并未违纪违法,但仍提醒他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原以为用自己的钱消费没什么问题,可在纪委部门提醒自己后,更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更要谨言慎行。”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可这位领导谈及此事仍颇有感触。他告诉记者说,是纪委部门早早的提醒,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即将发生偏差,或者已经开始偏差,避免了更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工作中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两年来我们一直都在这样做。”沈河区纪委书记张顺成告诉记者,以前是有违纪才查才抓,现在是有违法违纪苗头就提醒、就纠正,正是这种抓早抓小的工作理念,如今被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的人越来越少了,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越来越多了,许多违法违纪行为都被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来自2015年沈河区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全年该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查办大案要案17件,其中涉及区管干部7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8件。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纪政纪重处分25人,占处分总人数33.3%;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占处分总人数1.3%;而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50人,占处分总人数66.7%,占了总数的近七成左右。

  出实招,抓早抓小“有法护航

  “运用“四种形态”,党委要知责明责、履责担责、问责追责。”沈河区委书记王健告诉记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不但需要纪委在纪律审查方面积极作为,更需要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动担当。”在沈河,区委、区政府一把手率队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调研如何注重抓早抓小,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经过实践总结,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践行“四种形态”,推进抓早抓小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早!小!仔细研读《办法》后记者发现,其中最关键的环节都体现在这两个字上。《办法》中提到,“抓早”注重时间节点控制,“抓小”体现空间状态把握,明确了小的表现和早的节点。抓小的重点是排查廉政风险点,特别是要准确甄别党员干部小节、机关单位作风、单位内部管理、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征兆性、苗头性问题。抓早要围绕廉政建设问题的敏感时期展开,突出抓好四个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领导干部腐败行为高发期和不正之风易行期;党员干部个人新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以及发生婚丧喜庆事宜或其它重大家庭变故等廉政敏感时期;党委政府换届、重大政策调整、体制机构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等廉政特殊时期;利益输送易发多发,在土地房屋征收、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部门和领域重要工作实施阶段。

  早发现,信访举报信息网络全覆盖

  无论职位高低,进入沈河区任何一间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门前,都能看到一块灰色的“廉政提示板”,提示板上面的信息最详尽的部分是廉政举报方式,有电话(分为手机和办公电话两部分)举报,有邮箱举报,还有网站举报……

  要防止各类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非常重要。在《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小问题早发现工作机制,就是对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和问题,特别是萌芽、征兆、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发现,以便及时启动应对措施。

  为做到早发现,沈河区在信访举报方面做到了信息网络全覆盖,不仅有电话、邮箱、网站举报,还成立微信群设立举报渠道,公开各种举报方式。同时,还在各行各业聘请了80名廉政监督员,成立6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全区纪委委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检查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01件,立案75件;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明察暗访71次,下发12期通报,对存在作风问题的20家单位3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组织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共有34家单位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67件,问责158人。

  早提醒,廉政教育已进入家庭

  在沈河区大西街道兴丰社区,一个绿色的军用书包近日成了老百姓的“抢手货”。书包外皮写着两个大字:“廉政”;书包里面藏了很多“宝贝”:有告诉你怎样婚丧嫁娶才不算违纪等方面的廉政百科知识;有近期某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案例;还有国家新近出台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政策等等……大西街道党工委书记鲍向宏告诉记者,这个“廉政书包”已经在社区传递几个月了,由社区书记背着送到居民家中,饱食书包中的“廉政大餐”后,居民可将书包自动传递到下一户居民家中,周而复始,越来越多的居民感受到了廉政就在我们身边。

  社区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自由职业者,虽然不在政府部门工作,但通过“廉政书包”也对廉洁有了新的理解,时刻告诉自己要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还要提醒身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亲戚,要时刻自律,远离违纪违法。

  时常提个醒,防患于未然。在《办法》中提到,沈河区建立小问题早提醒工作机制,通过经常性提醒、针对性提醒和警示性提醒三种方式,把提个醒工作做全、做细、做透。

  在沈河区,几乎各种行业、各个职位、各种时段都会遇到“被提醒”的事儿:在重大节日或其他特定节假日前夕,领导干部会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被廉政教育和提醒;党员干部个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党员干部会被针对性谈话提醒;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部门领导,以及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会适时被谈话提醒……沈河区教育局纪委书记曲方芳告诉记者,每到教师节前夕或毕业季都发信给老师、学生和家长,提醒其远离违纪,近两年来,区教育局接到谢师宴方面的投诉几乎为零。

  早纠正,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有些违纪违法案件表面看起来并不复杂,可深究其原因,可能会牵动整个系统或行业。

  沈河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助科原科长刘某,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19名不具备条件的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收受贿赂5.8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万多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对该案涉及的12个街道、16名负责办理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给予行政处分3人、问责7人、组织处理6人。

  此案的发生暴露出低保审批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如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12个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知缺少要件的情况下仍违规办理了19人的低保手续,制度规定成一纸空文;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在虚假申请材料上签字审批,毫无工作原则;监督审查流于形式,审批环节把关不严……为此区纪委监察局提出监察建议,重新修订《沈河区低保审批管理工作规则》,建立了低保审批“三级联审”制度,取消了以往只盖章不签字的做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全区涉保人进行逐户逐人集中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14户、201人。

  《办法》中明确,要建立小问题早纠正工作机制,针对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和问题,尽早整改,堵塞漏洞。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促使问题尽早整改落实,通过早纠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2015年,沈河区通过查处征地拆迁案件,出台征地拆迁监察办法;通过查处政府采购程序违纪,提出政府采购工作建议;通过查处窗口违纪行为,提出行政审批中心监察意见……对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早查处,线索处置零积压

  去年7月10日下午3时多,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第八中学组织初三毕业班教师到本溪汤沟旅游问题。一个小时后,沈河区纪委工作人员就来到沈阳市第八中学,此时27名违纪外出旅游的老师还没回到沈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区纪委工作人员对回沈的老师们展开调查,第二天进行了详细核实,第三天就作出了最后的处理。学校校长在区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对校党支部书记和副校长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对第八中学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中扣20分。

  其实,第八中学老师违纪外出旅游只是区纪委众多早查、快查违纪违规案件中的一例。《办法》中也明确,沈河区要建立小问题早查处工作机制,其中的核心即是对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快查严办。在线索处置环节,建立了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机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谈话函询、了结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执行,实现问题线索处置零积压,减少腐败存量。在纪律审查环节,建立了违纪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领导干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抓早抓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置”,通过对小环节、小问题的抓早和早抓,防止了一般违纪违法行为演变成重大违纪或违法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