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两名公司员工挪用单位资金 不还钱后失联

21.11.2017  17:47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杨硕通讯员都东东)日前,沈阳铁路公安处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挪用资金的重点案件,涉案的两人被刑事拘留。

  6月2日,沈阳沙岭物流园的一家物流公司向沈阳铁路公安处报警:其公司长春落货点负责人郭某某伙同落货点员工刘某某,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挪用应上缴公司的运费25.2464万元。经公司调查,二人挪用资金的事实败露,二人迫于压力偿还小部分资金外,至2017年5月27日尚有23.5764万元未归还。公司本想给二人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二人不仅没有还钱,还随后失联,公司只好选择报警。

  沈铁公安刑警支队会同沙岭物流园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随后,警方发现了郭某某的踪迹。11月6日,沙岭物流园派出所所长明彤哲带领民警赶赴青岛,将其抓获。郭某某供认,先后30余次私自挪用应上缴公司的运费款,并把这些钱用于归还他人欠款和消费挥霍。11月17日,刘某某在长春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