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严查重罚哄抬防护商品价格行为

29.01.2020  08:20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沈阳市东北大药房肇工街店、沈阳万和益康大药房鸿基店、沈阳市五好大药房塔湾店在商品销售过程中,部分防护商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并存在不同程度提价问题。”1月28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三家企业立案调查,责令涉事药房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分别依法按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他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按照相关部署,沈阳市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予以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为此,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了4万份《关于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发放到全市4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提醒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同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对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