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为小微企业建双创基地“开绿灯”

30.08.201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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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闲置厂房、设备新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平台,除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外,政府还将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投资补助。在8月26日发布的一份《关于做好2016年度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沈阳市将从政策鼓励上为小微企业建立双创基地开“绿灯”。

  明确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概念

  在这份最新发布的《通知》中,首先对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概念作出了解释,其是指企业在市重点产业集群内利用闲置厂房、设备新建或利用现有条件改造的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创业辅导服务,并纳入备案管理的且使用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体。

  政府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补助

  对于双创基地的建立,沈阳市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包括鼓励企业在市重点产业集群内利用闲置厂房、设备新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平台。对现有场地、公共设施改造,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购置必要的设备、管理软件等,按实际完成投资的30%给予投资补助,政府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投资补助。

  此外,还鼓励市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优惠条件及服务空间。对经市认定的市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为小微企业创业实际提供的房租、水、电、采暖、网络等优惠条件的给予运营费用补助。对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入住企业实际使用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拥有企业10户以上的,年补助50万元;每新增2000平方米用于企业且新增企业10户的,增加补助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些基本条件必须要同时满足

  如果有了建立一间这样的创业创新基地的想法,还必须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据了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必须建在市重点产业集群(园区)内,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创业创新基地建筑总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且使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具有较为完善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并有整合其他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提供创业策划、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资金融通、人才培训、信息查询、市场开拓、事务代理(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财税申报、人事管理、劳动保险、法律咨询、财务代理、年检等)等服务功能,能及时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所需服务。最后一个要求是,入驻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刘东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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