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沈阳”之“发现沈阳之美”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03.05.2018  21:02

为了讲好沈阳故事、传播好沈阳声音、树立好沈阳形象、扩大好沈阳影响,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委外宣办和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辽宁中心联合发起实施的“看见沈阳”--千部微视频影像传播工程,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 “发现沈阳之美”主题微视频作品。

一、征集内容

微视频拍摄内容重点围绕沈阳人、沈阳事儿、沈阳景、沈阳味、沈阳情,通过多系列、多视角微视频的摄制、呈现、传播,展示沈阳新成就,树立沈阳新形象。

二、征集对象

视频作品的征集对象不限,影视公司、摄影团队、普通市民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内容精炼、故事完整的原创作品。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传递正能量。

3、视频片长3分钟,高清1080P,鼓励中英文字幕,格式为MP4。

4、所提交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如有侵权情况发生,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主办方拥有入选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和使用权,使用方式包括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

入选作品将在新华社客户端、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集团沈阳网、一点资讯、凤凰新闻等媒体首播,并将在腾讯视频、优酷视频、今日头条等专业视频网站上开设“看见沈阳”之《发现沈阳之美》视频专栏,征集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此平台播出。

2018年底,主办方将举办“看见沈阳”微视频作品颁奖仪式,对入选作品作者(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项拟分为金、银、铜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剧情片奖、最佳摄影奖、优秀作品奖等。视频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征集作品统一发送到官方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