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执法“四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图)

22.04.2015  10:27

  2015年,市交通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稳中有为、稳中创为,围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这一总目标,紧紧抓住建设群众满意交通这一根本,以“抓落实、求创新、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沈阳交通行政执法系统紧紧围绕市交通局的工作重心,结合实际工作,创新推出“四新”举措,即着力“推动重点工作新突破、促进执法效能新提升、构建交通执法新体系、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四个月以来,全系统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沈阳道路运输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呈现了客畅其行、物畅其流的良好局面。

   盯准问题谋求执法新突破

  近年来,随着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道路运输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是,非法运营也愈演愈烈,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沈阳发展的一个“顽疾”。

  “打蛇就要打七寸!”今年开始,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系统把握工作重点,谋求执法工作新突破,全面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紧密围绕“两站一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贯穿全年的执法整治活动,采取联合联动、跨区域执法等方式,重点整治非营运车辆利用互联网、软件工具从事客运经营,租赁车辆承租后转租或利用其租赁车辆从事运营活动,利用“克隆”或“下线”出租车等从事客运经营,私家车和社会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客运经营等5类违法营运行为;完善与公安部门的常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公开销毁“黑出租车”制度化,进一步压制非法营运“黑车”的生存空间,切实改善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出行环境。

  同时,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拒载、索取高价、利用计价器作弊、外埠出租汽车超越经营范围在沈阳市从事经营活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年初以来,沈阳交通执法部门已累计查处出租汽车市场违规案件716件,其中出租汽车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等严重侵害乘客利益违规案件304件,抚顺等外埠出租汽车超越经营范围在我市从事经营活动违规案件73件,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