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取消人事档案保管费

31.01.2015  10:34

  1月30日,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透露,沈阳依照国家规定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费用。此外,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实习期将享1300元/月以上的补贴。

  从今年起,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沈河分中心不再接收应届毕业生档案,凡派遣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在沈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以报到证名头为准),均交由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

  凡《报到证》开具到沈阳市,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沈阳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水平(1300元/月)。其中市财政部门给予相当于沈阳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60%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