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八家医院实现“卡证合一”

04.12.2014  11:30

  对于很多慢性病参保患者来说,就诊时不仅需要携带就医手册和医保卡,而且还需要携带《门诊规定病种证》。而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为了简化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就医手续,已经取消了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将其管理功能并入社会保障卡(即实现“卡证合一”)。现在,患者直接带着就医手册和医保卡就可以到定点医院进行就诊,省去了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到期换证和丢失补证办事环节。

  沈阳市医保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表示,门诊规定病种是指沈阳市医保局根据居民就医状况,为减轻居民就医负担规定的一些常见慢性病。比如,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等几十种慢性疾病。目前,沈阳先期有八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卡证合一”的试运行,涉及2.3万名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八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63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明年此项业务将会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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