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三项举措严厉治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问题成效显著

04.11.2015  11:47
  2015年5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止咳药水,俗称:小药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从法理上明确了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行为的违法性。为整治这一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问题,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行为专项行动,强化“打、控、防”三项举措,全面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处滥用人员350人,收缴各类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药水1000余瓶。强有力的打击整治行动,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及时挽救了一大批游走在毒品边缘的青少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举措一:严格依法处理,打好“查缉牌

  沈阳公安禁毒部门面对新政初行,不等不靠,在侦办此类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深挖线索、务求实效的原则,瞄准此类案件依法重拳打击。今年5月上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过缜密侦查,将涉嫌非法贩卖可待因制剂的孙某抓获,破获了全省首例非法贩卖可待因制剂案件,并依法对孙某以涉嫌贩毒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7月下旬,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沈河分局对一条非法贩卖可待因制剂线索开展专案调查,一举打掉一个涉及38人的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的特大吸贩毒团伙。9月下旬,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再次重拳出击,在苏家屯区又成功打掉一个非法贩卖可待因制剂的窝点,现场抓获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的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缴获各类可待因制剂100余瓶。

举措二:突出治理重点,织密“管控网

  为强力压缩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针对市内10余家重点娱乐场所,全面加大了禁毒管理防范力度。在各大娱乐场所落实安保人员场内巡查、场外检查和入场安检制度,狠抓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涉毒前科筛查,严防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为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空间。与此同时,不断丰富管理手段,强化娱乐场所周边区域宾馆、网吧、出租房及街面的定期巡查和随机清查。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建立禁毒信息员、公布涉毒违法犯罪24小时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为坚持长期治理此类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举措三:营造宣传声势,筑牢“防火墙

  在不断加大打击和管理力度的同时,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与娱乐场所签订禁毒责任书,组织场所从业人员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培训,在场所内张贴悬挂禁毒宣传标识等方式,竭力营造浓厚的打击和预防可待因制剂违法犯罪浓厚氛围。积极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手机微信等媒介,普及禁毒法律法规,宣传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结合新学期开学之际,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联合共青团沈阳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深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可待因制剂滥用危害,不断提高青少年的防毒、拒毒能力,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沈阳警方将持续保持对非法贩卖和滥用可待因制剂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此类问题坚持常抓不懈“零容忍”。同时,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非法贩卖和滥用吸食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行为就是贩毒犯罪行为和吸毒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