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租房申请准入“门槛”上调至2600元

19.12.2015  09:47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12月18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为了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公租房保障实惠,目前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已由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200元调整为2600元(单身由3000元/月调整为3500元/月)。

  2014年,沈阳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720元(2015年沈阳年鉴),折合2643元/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最近,沈阳市对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今后,下列保障对象优先配租公租房:

  ●符合条件的单亲家庭、司乘人员(公交、地铁)、环卫工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可优先配租;

  ●在沈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因公殉职人员家属,市、区(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等申请对象可优先配租,且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对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集中申请公租房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配租职工不受收入及住房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