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全省最多
12.01.2016 10:5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目前沈阳市农民合作社已达到5019家、家庭农场551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位于全省首位。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各个行业。
为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打造各个行业领域的领跑者和示范者,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精神,在近年来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的基础上,2015年又筹措专项资金1990万元,着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沈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全市按照投资规模、耕地面积、成员户数、标准化生产、自主品牌等多项指标体系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等级评定,农民合作社设立1A至5A共5个等级,设立示范家庭农场。对当年新评定的2A、3A、4A(高级社)、5A(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12万元、15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的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以奖代补6万元。
对于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贷款,沈阳市还给予普惠扶持。比如,A级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当年新增加的生产经营项目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部分,财政部门按照央行规定的同期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去年,沈阳市共核定82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贷款8551万元,安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08万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带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2.01.20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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