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20条措施护航创新改革

19.12.2015  08:31

  12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效率,为全面创新改革保驾护航,该院近日出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以下简称《司法保障措施》)。

  此次出台的《司法保障措施》是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出的重大司法举措。其内容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为主,在体例上采取分条表述的形式,共20条。涵盖了“有效助推法治沈阳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文化软实力提升”、“全力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有效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其中,不推诿责任、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贯穿全文。如“加强创新改革司法研究”就是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超前研判、主动提供司法服务的集中体现,对于“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市法院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薄弱环节,不等不靠,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着手,相继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等工作对策。

  为更好地保障沈阳全面创新改革驱动战略的实施,市法院将《司法保障措施》的重点放在“创新驱动”这个关键点上,用大量篇幅规范了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司法保护行为,找准了审判部门服务创新改革的切入点。此外,面对“互联网+”新形势下金融领域的新发展,市法院还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进行了积极回应,并给出对策建议。